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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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黑龙江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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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用法用量】静脉滴注。每次200~400mg,加入5%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,每日一次,10~20天为一疗程,可连续使用2~3个疗程。超过65岁的老年人连续使用总剂量不超过5克。
【不良反应】1.个别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、恶心等消化道反应,继续用药自行消失。
2.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、过敏性哮喘、过敏性休克、发热等过敏反应,极少数病人出现溶血反应。一旦出现上述不良反应,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。
【禁忌】1.严重肝、肾功能不全,心力衰竭及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。
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
2.本品长期低温(10℃以下)存放可能析出结晶,此时可将安瓶置温水中,待结晶溶解后仍可使用。
3.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。
4.合并糖尿病患者,应用生理盐水稀释本品后静滴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在尚未通过验证葛根素对胎儿是否有毒的情况下,孕妇慎用。由于葛根素在组织分布广,在尚未清楚葛根素是否可以通过母乳排出的情况下,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。。
【儿童用药】葛根素虽然具有体内吸收快、分布快、消除快的特点,但考虑到儿童的生理特点,在剂量减少的情况下,慎用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对肝、肾功能正常的患者,本品适用老年患者使用,但超过65岁的老年人连续使用总剂量不超过5克,考虑到老年患者肾功能下降,应在医生的监护下使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本药为含酚羟基的化合物,遇碱,溶液变黄,与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等。因此,使用过程中,不宜在碱液中长时间放置,应避免与金属离子接触。
【规格】5ml∶200mg2ml:100mg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5支/盒(易折安瓶)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43845